好香
好香
风雨飘摇的改革开放前夕,吴承中还是个说话带口音的乡巴佬,他一张口,便觉有nongnong黄沙迎面扑来,口齿含糊辨不明悉。 他以前从未有所知觉,只因mama是北疆的人,家里都说同一种黄沙呛呛的方言。 语言,只是交流的工具,别人听不懂的时候他也只是笑笑作罢。 只是有一回他跟着厂里工人去市里看了一回戏…当然,他们工人阶级听,那是折了膝盖蹲在楼梯上,门外伸长了耳朵听。 先不谈被戏场里nongnong奶白色的欧式建筑风格震惊,场内飘香啊…后来他知道那个叫红渺渺,是资本家的夫人小姐抹在身上的玩意,俗称香膏。只是那个时候他不懂,听戏的间隙他猛吸了一口,魂儿也随着晕乎乎滴问道:“蚝翔啊…是个撒…” 也就是这一问,如拨开那个厚重年代里漫天黄沙粒粒,周围金片片浮光掠影,他瞧见自己光着腚撅着屁股…两半儿中间长了一颗疮…被人看了个精光! 八尺男儿,第一次觉得受了辱。 想想戏场里都是什么人儿,十里坐小车来的前任八部局局长,镇长的小叔子,中央下派的领导。 他吴承中算什么东西? 算的,算那颗疮。 他那句“蚝翔啊...是个撒…” 好比在浓香浮艳的咿呀声中丢进的一颗小息rou,还沾着屎… 他还云里雾里回味戏腔,却听到有人经过他时候嗤笑一声,“翔?呵呵…六子,歪古斯可不是茅坑,台阶上还能占位拉屎呢!” 歪古斯就是戏场的名字,White Goose的直译,白天鹅。 多么高贵典雅的名字,六子平常和客人介绍自己多么骄傲! “鄙姓歪,歪特。洁白的意思。” 可见歪古斯多让人增光,显洋气!都算半个歪果仁了。 歪六子是戏场的门童,本是孤儿,自己按的first name。 人精儿一枚,听懂了贵人说什么连忙“去去去”赶跑了吴承中和一流工人。 毕竟…作为门童这一神圣的职业,台阶也是他的老本位…不能让别人占了….. 于是小息rou一个踉跄,又被丢了出去…眼前都是入场进场的皮鞋小高跟,衣鬓绰绰。还有场内不断传来女人捂帕子的娇笑,带着红渺渺的味道...又都淹没在那台阶上,被贵皮鞋掀起的渺渺尘土里… 红色,是极庄重的颜色,令他想到母亲,北疆的人,身型硕美的女人脸上两坨高原红.…是质朴…那个年代特有的纯真。后来吴承中在雨具厂工作的时候时常想到红渺渺,想到歪古斯…也想到翔….茅坑和痔疮....不过想到后者,他总是由陶醉变得沉默起来。 终于在他16岁那年,他迎来了对他影响一生的男人—- 黄坡。 黄坡是海龟,那个年代留洋回来的海龟的含金量自不必说。 而令吴承中刮目相看的倒不是这个,而是他那一口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普通话。 有记得他第一回儿瞧见黄坡,也是在那戏场外,中山装套在他身上,正与人攀谈,也是一皱鼻子笑着问,“什么味儿…好香。” 吴承中听得真切那声“好香”,字正腔圆普通话,和黄坡的名字一样大气周正。 却是屈辱的记忆袭来,他痛苦地闭眼脑海里又是茅厕等画面。 他细看黄坡,只有一米六,却,浓缩的都是精华。周围人恭敬回道,“是红渺渺,现在可兴这东西。” 黄坡微笑点头,眼里却闪过一丝倦怠。 吴承中发现了,除了倦态….还有那点不屑。 他觉得黄坡该是个人物。 于是热血的少年郎拜师学艺!带领着小厂一跃成为国内点仪表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吴氏集团! 是翔引发的励志故事…他后来自不必说,成了歪古斯的常客,只是没人认得他是玷污白天鹅的那一颗小屎rou球,只剩西装革履的成功面貌。。。 歪古斯变样了,奶白的装潢褪色发黄,好比崩了屎气的洁白内裤…在第N次踏入歪古斯观戏时吴承中这么感叹。或许只有他这么认为,他人只看到历史留下的沉重和沧桑,于他而言,那是不堪和厌恶。 歪古斯没能重新装修,中央后来颁布禁令制止洋文化入侵,吴承中便不再去了。 吴承中和盛喻的交集始于盛喻的爷爷。当吴承中还是雨具厂里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工时…甚至那雨具厂也是最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…而那时的盛家可是大家。 S市就是盛家大本营。盛家世代为官,到他父亲这一代已经没落,海关司没什么油水 全靠他爷爷那辈积累的人脉。 盛喻爷爷是什么人?上个世纪北陆区名声响叮当的首长盛临鹤,纵是有盛临鹤钦点的嫡系几支照拂帮衬,到他这代再入仕途已经帮扶疲累。 盛喻像他爷爷年轻的时候,风流人物,一笑倾倒整个S市。 传闻有一回盛临鹤年轻时得了一尊清康熙年白玉雕赑屃砚台,正手里把玩冰凉的雪花,念叨着砚上鐵观道人诗文“…. 其色温润,其制古朴,何以致之,石渠秘阁…呵呵..” 身着一袭白袍,就如同这砚台不染丝毫人间气,雅致润玉,矜贵内敛。 书房外候着一众未出阁小姐,个个孟浪得无法提着文古玩物来显宝讨好,只为一睹芳容。听到屋内传来的沉声吟语,已然脚软心跳加速。 后来便有盛临鹤白日宣yin,招齐官家小姐为喜得砚台设诗宴,阁楼内以女体为纸…好不快活…. 当然,小姐们人是没见到。都是芙蓉桃腮,虚浮着腿带原封不动的宝上了自己的小车。 而吴承中搭上盛临鹤的线无非是首长意趣高远,定制一把白玉伞来配这砚…吴承中自是也没见到其人,全当跑腿送稿和送伞的… 后来盛喻十周岁生日,他才有幸见到这爷孙俩,可惜那时盛家已经没落。 盛喻的十岁生辰,设在S市的明德酒楼,历来是达官显贵私宴处。 吴承中人近中年看到已白发,着中山装长袍的盛临鹤膝下坐着一个玉面黑发,五官清艳的小娃娃。 周围全是捧着谢礼的人儿,有道贺,更多,是唏嘘。 今日,或是百年大家的谢幕礼,和盛小公子的生辰的隆重喜乐一起,显得更是苍凉。 吴承中这回还是送伞来的,一把娃娃伞配小娃娃。 “祝阿喻生日快乐!”他递上礼物,慈爱地笑,已经是一口标准地普通话了。 盛喻却没看他,小小人儿有礼地说了声谢谢,眼神却被不远处一副油画吸引。 着迷一般走过去,“也是我的礼物?” 他细声细气地问,手抚上画框。 送礼的人笑道,“是,近年来风头正盛的油画家周夏苗周先生的作品。” 话已落,周围一片窃窃私语。 “就是老婆跟人跑了的那个是吧” “哎对 跟个美国人走了 蛮可怜” “那小孩归谁?” “那小孩也可怜 mama没要她,跟着爸爸。画画的能有几个钱?” “就是哇,听人说到处转学,一是没钱二是小孩在学校受欺负” “是个小女孩” “怪可怜的” 吴承中把孤单的伞放到一旁,只见小娃娃先是皱眉,又念念有词道,“树阴满地日当午,梦觉流莺时一声…这是好画儿。” “方伯,把这画盖着先送回我家去。” 盛临鹤抬了抬眼,示意方秘书向前。 盛喻是真像他,喜欢艺术与美。 小娃娃确实喜欢,而是已经是自己的东西,他是相当护犊子的,没人能说一句不好。看着布罩缓缓遮去那点点绿,他才展眉。 心里却在想,“这个小女孩怪可怜的….”